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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港集團關于托管企業201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整改情況的公告

                    廣州市審計局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對廣州港集團托管企業201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審計,并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審計報告》(穗審企報[2020]71號)。審計組對廣州港集團托管企業201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了客觀公正的評價,指出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集團公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F將審計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房產未登記固定資產賬”問題

                    整改情況:對相關資產進行了全面核查,根據核查情況,對部分資產分別以名義金額入賬、部分資產從整體掛賬的原值中分割出來確定房產原值作為新增固定資產入賬等賬務處理,將相關資產全部作為賬內資產進行管理。

                    二、關于“賬實不符,資產使用情況不明”問題

                    整改情況:對相關資產進行了全面核查,根據核查情況已分別進行調減固定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等賬務處理。

                    三、關于“賬實不符,部分已處置資產未作賬務處理”問題

                    整改情況:在審計指出后,及時對賬務進行了調整,已完成立行立改。

                    四、關于“部分物業出租給非國有單位未經評估”問題

                    整改情況:根據2018年廣州港集團《傳達貫徹市國資委關于監管企業物業經營管理不規范問題整改工作會議精神專題會議紀要》的要求,各托管企業已對照上級部門新規定開展了自查自糾并完成整改工作。對未經評估出租的物業進行了補充評估,實際出租價格均未低于補充評估價格。新招租的物業,各托管企業已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對擬出租物業按要求進行了評估,達到公開招租條件的在“廣州公有物業出租平臺”進行公開招租,規范物業出租行為。

                    五、關于“股權投資管理不完善”問題

                    整改情況:對存續的股權投資已按事實先作預提壞賬準備的賬務處理,并盡量補充歷史資料后依法作相應賬務處理。今后將督促各托管企業加強股權投資管理,加強對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

                    六、關于“‘龍景大廈’合作項目存在國有權益受損風險”問題

                    整改情況:廣州市海洋漁業有限公司依法啟動兩項訴訟對國有權益進行追償。一是啟動對廣州市南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訴訟,并于2020年8月28日追回30萬元售樓款;二是啟動對廣州市黃氏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的強制清算訴訟,依法維護國有權益。

                    特此公告。

                   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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